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合同债权转让,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,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。债权让与,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,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。其中,馈权人称为让与人,第三人称为受让人。那么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,以下由诉宁网小编为您一一解答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
一、合同债权转让有什么条件
在债权部分转让情况下,受让人作为第三人将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,与原债权人共同享有债权。不管采取何种方式转让,都不应增加债务人的负担。债权转让需要满足以下条件:
1、须有有效的债权存在。如果债权不存在,则转让行为无效。作为转让人只担保债权的存在与否,但不担保债务人是否具有清偿能力。因此诉讼时效已过的权利同样可以作为转让的对象。
2、转让的合同权利须具有可让与性。
3、转让双方之间须达成书面的转让协议,双方签字认可。
二、债权转让与赠与合同的区别是什么
1、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,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。
2、债权转让基于原合同,受让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,债权转让是债权请求权的转让继尔是财产所有权的转让,与这相随的一些合同义务的转让。债权转让一般是具有原因的,即转让方与受让方存在着债权债务关系或其他关系。
三、法律依据
根据《合同法》第79条的规定,下列权利不得转让:(1)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权利。这种类型主要有:基于个人信任关系而发生的债权,如雇佣人对受雇人的债权;以选定债权人为基础发生的合同权利,如某个特定演员的演出活动;属于从权利的债权,如保证合同等。(2)按照当事人的特别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。(3)法律规定禁止转让的债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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南丰县位于江西省东部,抚州市南部,是驰名中外的”中国南丰蜜桔之乡”,”中国民间艺术(傩舞)之乡”,也是”唐宋八大家”之一曾巩的故里,还是江西党团组织创始人赵醒侬的家乡。地理位置优越,交通通讯发达。经济作物除蜜桔为大宗外,有油菜、芝麻、茶叶、甘蔗、白莲、烟叶等。森林覆盖率36.8%,总蓄积量为371.5万立方米。已探明的矿藏达20余种,其中瓷土储藏量在1亿吨以上,储藏量约5千万吨的还有粘土、石灰石、花岗岩等10余种,均有开采值。有中草药材130余种,野生动物有獐、狸、獭、翡翠鸟等200余种,鱼类有60余种。南丰土特产俗称有“三奇”:蜜桔、泥炉、豆腐皮。南丰蜜桔已有1300多年的栽培史,它皮薄核少,汁多无渣,色泽金黄,甜酸适度,芳香味美,历代被列为皇家贡品,故称“贡桔”。目前,全县桔园面积已达16万亩,历史最高产量达5000万公斤,为江西各县之冠。南丰泥炉以其美观大方、色泽乳白、承受力强、高温不裂、经久耐用,颇负盛名,多次评为省优产品。南丰生产豆腐皮的历史悠久,以制作精巧、营养丰富、质地细嫩、味道甜美著称。